此儀表帶有磁性開關觸點裝置,它能在被測介質(zhì)壓力將要超過給定值時,發(fā)出信號。即:將觸點裝置中的雙信號給定針調(diào)節(jié)到所需的壓力值上,即可達到自動控制目的,故可作為遠程信號裝置使用。
一.結構與原理
此儀表是由測量系統(tǒng)(包括接頭、彈簧管、齒輪傳動機構)、電接點機構(包括上、下限給定針上下限觸頭和動角頭)、指示部分(包括指針、度盤)、表殼部分和接線盒組成,其作用原理基于彈簧管變形、末端產(chǎn)生位移,借助連桿帶動傳動機構、使帶有觸頭的指針旋轉(zhuǎn),在度盤上指示出壓力。上、下限給定針按需要分別給定出最大和最小指示值,當被測介質(zhì)壓力達到最大或最小給定值時,動觸頭分別和上下限角頭接觸,而發(fā)出電信號。
1.接頭 2.連桿 3.傳動機構 4.表殼 5.彈簧管 6.指針 7.度盤 8.罩圈
二.型式、規(guī)格及安裝尺寸
三.安裝與使用
1.儀表使用環(huán)境溫度為-40 ~ 70 ℃ ,相對濕度不大于80%。如果偏差正常使用溫度20±5℃時,須計入溫度附加誤差。
2.儀表必須埀安裝,力求與測定點保持同一水平,如相差過高應計入液柱所引起的附加誤差,測量氣體時不必考慮。安裝時勿將表殼后部防爆口阻塞,以免影響防爆性能。
3.儀表正常使用的測量范圍:在靜壓下不超過測量上限的3/4,在波動壓力下不應超過測量上限的2/3。在上述兩種壓力情況下壓力表測量最低壓力都不應低于測量上限的1/3,測量真空時真空部分全部使用。
4.使用時如果遇到儀表指針矢靈或內(nèi)部機件松動、不能正常工作等故障時應進行檢修,如是我廠產(chǎn)品質(zhì)量問題,實行三包。
5.儀表應避免震動和碰撞,以免損壞。
6.訂貨時請注明:儀表型號及名稱;儀表的測量范圍;儀表的精度等級;儀表的包裝要求和其它。
7.根據(jù)用戶使用要求可進行特殊設計。
8.使用中的儀表,按使用情況必須定期檢驗。